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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海外实习、交流生交换申请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王坤发布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187

各位同学, 请于9月23日前汇总提交申请海外学习、实习资助的材料至二办211王老师处。

需提交材料如下:
1.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项目学生申请表
2.国际机票电子行程单或发票
3.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4.海外学校或实习机构的成绩单或实习证明复印件
5.学习总结(500字),见申请表反面,可另纸打印附后。
特别提示:每位学生在同一学段(指专科、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只能享受一次资助,校际合作项目中任何一方设立的奖学金等同政府资助,不同时获得。
申请表下载:上理首页——合作交流——海外学习——相关下载——海外学习、实习资助申请流程及申请表

有资格申请的同学如下:

(一)赴海外高校学习、进修一学期及以上(含学历项目)且修完课程可获得相应学分的项目。 
(二)赴海外企业和国际组织见习或实习两个月及以上且取得相应学分或实习证明的项目。
(三)参加海外学习项目,一个学期原则上须修满至少三门专业课程或转换后的学分达到我校6个学分以上,一个学年原则上须修满至少六门专业课程或转换后的学分达到我校12个学分以上;参加实习项目须获得相关学校或机构出具的实习合格的证明。
(四)寒暑假赴海外高校学习三个月或以下且获得相应学分的短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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